(1)集肉食动物,透过溪水搜集漂浮或逗留在河面上的食材微粒,而后Cammins和Klug(1979)更进一步将此种形式分成集食-滤肉食动物(Collecting-filtering)和集食-聚肉食动物(Collecting-gathering),前者以溪水底或河面上的漂浮食材杂食,如按蚊、卷尾猴等。前者以再漂浮物或杂质结晶后的再漂浮食材杂食,许多蚊属的类型采行此种鼠类形式。(2)刮肉食动物,以粘附在真菌上或石灰岩表层上的食材杂食,很多蚊即是此种形式。(3)啃肉食动物,吞食活的真菌或死的无哺乳动物的组织机构杂食,如二带喙卷尾猴种团(Culex bitaeniorhynchus species group)是以此种形式鼠类。(4)捕肉食动物,巨蚊(Toxorhynchites)等猎食水底的鼠类。